一、佈纜申請規定 二、佈纜申請作業 三、竣工管理作業 四、佈纜申請、審查及竣工流程 五、線上佈纜申請畫面 相關表單

    高雄市寬頻管道佈纜申請作業已資訊化,要進駐本市寬頻管道之佈纜單位(寬頻業者及府內單位)均須以「高雄市寬頻管道佈纜申請系統」(簡稱佈纜申請系統)進行佈纜申請、及竣工作業。系統操作前,佈纜單位須向市府工務局工程企劃處申請帳號及密碼。佈纜申請系統之首頁為http://duct.kcg.gov.tw/

一、佈纜申請規定

(一)管道查詢及佈纜設計
對於要進駐路段之管道資訊,佈纜單位可先至佈纜申請系統進行管道查詢,並下載管道平面圖(含斷面資訊)檔案,以瞭解市府已竣工的寬頻管道位置,以作纜線進駐之佈纜設計。
佈纜單位對於所要進駐的路段,可從下載的管道平面圖,列印出要進駐的路段,直接以手繪方式用紅筆畫出所要進駐的管道及其斷面位置,或是以CAD軟體匯入下載的管道平面圖,自行設計纜線佈纜位置圖(或稱占管圖),再作列印。該纜線佈設位置圖,是上網申請時線上選取租用管道位置的依據,及正式送件之附件。

(二)管道之位置分配
1.寬頻業者(如一般電信、固網、有線電視)租用管道內之管路的管中管時,為便於於用戶端之接管,寬頻業者以租用管道的建物側下方管路之管中管為優先,當下方管路之管中管(有4管)均被進駐後,再選取建物側上方管路(有4管),依此類推。
2.府內單位(如警察局、交通局、民政局)進駐管道內之管路的管中管時,以管道的道路側下方管路之管中管為優先,當下方管路之管中管(有4管)均被進駐後,再選取道路側上方管路(有4管),依此類推。
3.寬頻業者及府內單位對於已申請核准之管中管,若於實際施工佈纜時,發現該管中管有管障情形,現地可將纜線直接佈設於同一管路之管中管,並將管障之管中管進行故障通報。在竣工作業時,並需製作纜線竣工明細表,進行網路上傳,並接受勘驗。

(三)租金規定
1.租用單價: 以管道內之管中管為計價單元,每條管中管每公尺1.9 元,長度不滿一公尺以一公尺計。
2.承租費用:以預定進駐日期計算至該年年底(不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)。
3.寬頻業者申請核准後,經核可後及繳費後,始可施工。
4.府內單位不收費,經核可後,即可施工。

二、佈纜申請作業

(一)線上申請佈纜
佈纜單位以佈纜申請系統進行「佈纜申請作業」時,是先依所設計之纜線佈設位置圖及要進駐的管中管位置,於佈纜申請系統中,以滑鼠選取所要進駐的管道及管中管位置,由系統產生租用管道明細表。再於網路上登錄租用申請書,並連結該申請案之租用管道明細表,並同時上傳施工計畫書(事先作好檔案,pdf或word檔),以進行線上佈纜申請。

(二)書面文件送件
佈纜單位上網申請後,需再製作以下書面資料一份,蓋上單位印信,親送或寄送工務局工程企劃處審查。工務局收到佈纜單位的書面文件後,在於寬頻管道營運管理系統(簡稱營運管理系統)中進行審查及核可作業。
佈纜單位所須提送之書面文件如下

  1. 租用申請書
  2. 租用管道明細表
  3. 纜線佈設位置圖
  4. 施工計畫書

(三)案件許可
工務局工程企劃處收到佈纜單位送來之申請文件(租用申請書、租用管道明細表、纜線佈設位置圖、施工計畫書)紙本,進行會辦及簽辦後,進入核可作業。工務局直接於網路上,核發繳款書或許可函,不另寄送核可之公文或書面文件,以加速核可時間。

1.寬頻業者列印繳款書
工務局對於寬頻業者之案件,於網路上核發繳款書(內含許可函),繳款書包括租用範圍、租金、施工時間等資訊及二維條碼。寬頻業者於佈纜申請系統上自行列印繳款書,至工務局秘書室繳費後,以繳款書收據為憑證,據以施工。
2.府內單位
工務局對於府內單位(如警察局、交通局),於網路核發許可函,許可函內含佈纜範圍、施工時間等資訊及二維條碼。府內單位於佈纜申請系統上自行列印許可函(府內單位不收費),即可據以施工。

 

三、竣工管理作業

佈纜單位(寬頻業者或府內單位)施工前,需於網路上作開工通報,並於現地竣工10日內,將竣工照片及纜線竣工明細表上傳網站,再與工務局工程企劃處承辦人員約定時間,至現地勘驗。勘驗合格後,佈纜案件才結案。

(一)寬頻業者申請竣工前所需準備事項
   1. 於佈纜申請系統進行竣工照片上傳。2. 於佈纜申請系統進行製作及上傳纜線竣工明細表

(二)現地勘驗項目
   1. 是否依規定佈纜。2. 竣工圖是否與現地相符。3. 施工是否損壞設施。

(三)竣工照片規定
   1. 有放佈纜單位設備之手孔。2. 過路段之手孔。3. 進駐管道之管路有變化之手孔。

(四)纜線竣工明細表規定
   (操作手冊規定)

四、佈纜申請、審查及竣工流程

五、線上佈纜申請畫面

 

 

六、相關表單

(一)寬頻管道租用申請書

(二)管道租用明細表

(三)纜線佈設位置圖
1. 有放佈纜單位設備之手孔。2. 過路段之手孔。3. 進駐管道之管路有變化之手孔。

(四)施工計畫書

(五)租用繳款書

(六)進駐許可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