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線上申請佈纜
佈纜單位以佈纜申請系統進行「佈纜申請作業」時,是先依所設計之纜線佈設位置圖及要進駐的管中管位置,於佈纜申請系統中,以滑鼠選取所要進駐的管道及管中管位置,由系統產生租用管道明細表。再於網路上登錄租用申請書,並連結該申請案之租用管道明細表,並同時上傳施工計畫書(事先作好檔案,pdf或word檔),以進行線上佈纜申請。
(二)書面文件送件
佈纜單位上網申請後,需再製作以下書面資料一份,蓋上單位印信,親送或寄送工務局工程企劃處審查。工務局收到佈纜單位的書面文件後,在於寬頻管道營運管理系統(簡稱營運管理系統)中進行審查及核可作業。
佈纜單位所須提送之書面文件如下
- 租用申請書
- 租用管道明細表
- 纜線佈設位置圖
- 施工計畫書
(三)案件許可
工務局工程企劃處收到佈纜單位送來之申請文件(租用申請書、租用管道明細表、纜線佈設位置圖、施工計畫書)紙本,進行會辦及簽辦後,進入核可作業。工務局直接於網路上,核發繳款書或許可函,不另寄送核可之公文或書面文件,以加速核可時間。
1.寬頻業者列印繳款書
工務局對於寬頻業者之案件,於網路上核發繳款書(內含許可函),繳款書包括租用範圍、租金、施工時間等資訊及二維條碼。寬頻業者於佈纜申請系統上自行列印繳款書,至工務局秘書室繳費後,以繳款書收據為憑證,據以施工。
2.府內單位
工務局對於府內單位(如警察局、交通局),於網路核發許可函,許可函內含佈纜範圍、施工時間等資訊及二維條碼。府內單位於佈纜申請系統上自行列印許可函(府內單位不收費),即可據以施工。